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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绘单位泄露国家秘密将注销资质

新闻分类: 行业动态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4-7-20 10:57:06
      消息来源:法制日报
              新修订的《测绘资质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和《测绘资质分级标准》(以下简称《标准》),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。今天,就两个规范性文件,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宋超智表示,我国将建立测绘资质巡查制度,每年各省局按照一定比例遴选单位开展巡查,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。
              宋超智说,当前,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主体、投资模式、服务内容、服务对象发生了新变化,进入大众地理信息时代,给地理信息安全带来隐患。一些重大涉军、涉密、涉网、涉外、涉证案件引起中央领导同志关注。
              据介绍,按照《规定》和《标准》要求,我国将建立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制度,上一年度符合测绘资质条件、守法诚信经营、上市、兼并重组、重大股权变化等情况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。
             《规定》和《标准》还完善了罚则条款,强化了保密管理。宋超智告诉记者,《规定》和《标准》对拟从事业务涉及生产、加工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范围测绘成果的单位,从保密管理制度、保密工作机构、保密管理人员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、核心涉密人员持证上岗等作出明确规定;对导航电子地图制作、倾斜航摄、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的保密管理作出细化严格规定。按照《规定》要求,测绘单位在从事测绘活动中,因泄露国家秘密被国家安全机关查处的,应当注销其测绘资质证书。